她迅速爬上
背,驾着小白继续前进,前方两人都是步行,即便温迪脱衣服下水抹干再重新穿好衣服,再追她们时发现她们其实也没有走多远。格
和拜琳罗耶
上穿的礼服实在太漂亮太厚重也太碍事了,温迪怀疑让她们一个小时也不会把人追丢。前方即将到达目的地,温迪的目标却已经改变,她原本只需要将拜琳罗耶送到边境就可以离开,眼下拜琳罗耶已经显
出主角相,加上她遇到了非常大的麻烦,温迪就更不能走了。
这是刚刚拜琳罗耶弄丢手帕的地方,现在它正静静地漂浮在离岸有十几米远的地方。
她看到了一座军营。
“Go!”温迪给自己加油鼓气,正好,前方两人终于动了,她也赶紧驱
追了上去。
格
显然已经彻底说服拜琳罗耶,将她洗脑完毕,等到两人再次出发时由格
昂首
走在前
,而拜琳罗耶则佝偻着腰小步地跟着她,看着俨然是“主仆分明”。
温迪看了看周围,见四下无人,脱了衣服和鞋袜,
进水里将手帕打捞上来。
其实她并不需要隐瞒什么,只需要说实话就行,王国的军队被一伙大胆的贼匪偷袭,全
死光,然而护送她的士兵们都非常英勇付出了自己生命杀死了所有敌人,因此她和“她的侍女格
”免于危险,立刻赶来卜喀平原寻找洛兰国的军队,以求支援。她与拜琳罗耶交换
份,但是她并没有提起敌方最后一名贼匪是死在公主殿下手中。
“真行。”温迪边吐槽边在湖边停下。
于是当士兵首领询问格
她礼服上的鲜血是怎么回事时,格
迟疑了一下,
上用混乱中沾到尸
上的鲜血这个理由来搪
过去。这个理由与公主亲自杀人比起来显然更加可信,洛兰国这边的将军并未怀疑,他恭敬地请求格
跟他返回军营,他将派人护送“公主殿下”赶往王都。
温迪举起望远镜看着远
――不是看拜琳罗耶和格
的背影,而是看更远的地方。
手帕上的一角有老王后的风铃草家徽图案,三滴鲜血已经被水晕开,但依旧在。于是温迪拎着手帕回到小白
边,先将手帕摊开铺在
背上晾,她则拿出干衣服把
上的水抹去,重新穿上她的衣服和鞋袜。不过温迪还是觉得浑
过于
,哪里都不太舒服,亟待找个休息的地方洗个澡重新换一
干爽的衣服。
。温迪只是随便抱怨一句,加现在
主剧情
合消极主角确实令看客郁闷导致她心情极差,但她没忘记,这个世界只是个游戏,离开这里返回现实才是她的重点,绝对不能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到任务,早一步完成才能早一步走人。
格
想,
为一名公主,双手怎么能沾染血
?
想必那就是拜琳罗耶的原定目标:洛兰国军队驻扎之地。
“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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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暗中尾随两人,到将近中午时,突然一扯缰绳停在了原地。
果然,等两人赶到那里,从军营里走出了一队士兵前来迎接她们。格
从纯白礼服的腰带上取下一个圆形徽章,举起给士兵的首领看,那个男人端着徽章研究了一会儿,弯下腰用双手将它恭敬地捧还给格
。格
低
看着士兵首领的后脑勺,渐渐
出得意的笑容,她单手取回徽章,将它挂回腰带上,随即开始诉说自己的悲惨经历。